人妻無障礙廁所4度激戰同事 綠帽夫挨酸「老人」強勢反攻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洪姓男子不滿妻子外遇郭姓同事,甚至利用午休1個小時的時間,和對方在公司的無障礙廁所發生性行為,憤而決定提告求償80萬元。雖然郭男堅稱與洪妻只是一般同事關係,但郭妻親口證實兩人發生過4次性行為,一審被判應賠償20萬元;全案上訴至高等法院,合議庭審理後裁定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男同學將少年拖至廁所,除了當場手淫,還將精液與尿液潑灑致臉上。(示意圖/CFP)

▲郭男與洪妻利用午休時間,在公司的無障礙廁所發生性行為。(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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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男在判決書中主張,妻子2022年間進入某電商公司任職,郭男明知妻子已婚,仍透過通訊軟體訊息多方引誘交往,並在2022年4月間與妻子在公司無障礙廁所發生性行為,後來他借用妻子的筆電,看到兩人互傳曖昧訊息,才驚覺被戴綠帽,氣得決定提告求償80萬元。

郭男則辯稱,他與洪妻只是一般同事關係,並無逾越一般男女交往分際的行為,而且他也不知道洪妻已婚,聊天內容都是朋友間胡鬧、隨意閒聊,沒有絲毫曖昧或提及性行為等親密對話,自然也沒有侵害洪男配偶權的疑慮。

然而,在洪男出示的通訊軟體對話截圖證據中,郭男2022年3月間曾向洪妻開玩笑「我不是單身」,洪妻回答「那我不能跟你聊天了,分手要通知我」,他接著笑罵「靠北哈哈」,洪妻則回應「我離婚也會通知你」;同年3月21日洪妻傳訊息告知郭男「老人(指洪男)回家了,等等不能聊天」,他則回答「我以為他平常都在家」。

此外,洪妻也出庭證稱,曾在午休時間與郭男發生4次性關係,因為無障礙廁所空間有限,郭男身高太高,只好改變姿勢坐在馬桶上完成性行為,還有一次則是將外套鋪在地上做,期間兩人不會特別講話,「我印象就是最後一次我的手滑過去,好像有摸到毛髮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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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法官認為,從郭男與洪妻的對話可知,他早就知道女方已婚,加上洪妻對於性行為過程、地點、各種舉動等諸多細節都能清晰敘述,可見兩人之間的確發生過性行為,因此判他應賠償洪男20萬元較為適當。

全案上訴至高等法院,郭男反控洪男沒有實質證據、洪妻做的是虛偽陳述,根本不可採信,退一步而言,就算他真的與洪妻有什麼超友誼的關係,自己目前是在傳統市場擺攤,收入有限且不固定,法官應該酌減撫慰金。

不過,高等法院合議庭依舊認定郭男的行為確實侵害洪男的配偶權,最終裁定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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