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北市1名曹姓魔術師被控2019年涉用障眼法在酒裡下藥,迷昏1位女業務員性侵得逞,一審認為女方席間多次與曹男親吻、開房後還能清楚回覆他人訊息,判曹男無罪,但二審查出女方體內驗出另2種非自用的鎮靜藥物殘留,加上曹男被質問並沒否認,逆轉改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曹男7年4月徒刑,尚未定讞,女方再提告求償,北院判曹男須賠165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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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男不僅是活躍的街頭藝人,也常受邀上電視節目表演,並開班傳授魔術課程,曹男因做醫美療程而跟本案從事診所業務員的受害女子認識,女方想和曹男開酒店的家人合作拓展醫美商機,2019年2月16日深夜10點多,專程到曹男在北市經營的酒吧跟曹男碰面,不料酒醉失身。
女方指控曹男騙她玩撲克牌抽牌比點數大小遊戲,輸的人要喝1小杯威士忌,但曹男使出障眼法讓她一直輸,還涉趁機在酒裡下麻藥,她喝下超過5杯烈酒後失去意識,隔天(17日)凌晨2點多醒來,驚覺自己身處旅館房內、全裸躺在床上、身邊都沒人,記憶很片斷,怎樣都想不起跟曹男喝酒之後的過程,但直覺已遭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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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熬到清晨4點,強忍頭暈腿軟叫車回家,請當時同居男友幫她打字傳訊息質問曹男「你剛剛對我做了什麼麼」、「是不是趁我喝醉對我怎麼了」,曹男回稱「我們去旁邊休息」、「然後就妳想的那樣」。女方氣哭「為什麼要這樣對我!我這麼相信你!」斷然拒絕曹男一再傳訊「等我」央求當面解釋的要求,怒斥「如果你沒有帶(戴)套你就死定了!」
女方並於17日上午7點多請男友陪她就醫驗傷,發現時隔7個多小時,換算呼氣酒精濃度仍高達每公升0.295毫克外,女方尿液樣本還殘留3種鎮靜安眠藥物成分。曹男到案始終否認下藥性侵,聲稱與女方喝酒時互覺來電,相偕開房雲雨,女方全程意識清楚,他完事就先離開。
一審勘驗酒吧內監視畫面顯示,女方僅逗留約半小時,期間多次和曹男相擁親吻,並用手撫摸曹男頸背,接著2人摟著手一起離開,到旅館開房時,女方腳步雖有醉態,仍拿出證件給櫃檯人員辦理入住手續,且當晚11點多到隔天上午5點多,還能清楚回覆他人傳來的訊息與接聽來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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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認為女方當時顯無酒醉斷片情形,加上曹男到醫院「腦功能暨癲癇科」就醫領取的鎮靜藥物,屬於注射製劑、並非口服藥,不可能用來摻入酒裡迷昏被害人,據此判曹男無罪。
女方上訴二審堅稱不記得在旅館時曾回覆他人訊息或接聽電話,她有時喝茫仍可看似正常傳訊息給診所醫師、客戶提醒,事後卻毫無印象,被問到在酒吧與曹男相擁親吻等舉動,女方哭著強調完全沒印象,更在作證時激動地嘔吐。
二審採信女方說法,認為曹男在事發後被女方傳訊息質問時,毫無否認之情,加上女方體內被驗出的3種鎮靜藥物,1種是女方工作會接觸到的成分,另2種則不是女方慣用藥物,應為曹男趁隙下藥,據此改依以藥劑加重強制性交罪判刑7年4月,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已晉升人妻的被害人另提告求償,北院判曹男應賠165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