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唐詠絮、劉人豪/彰化報導
去年九合一大選,彰化縣議員當選人施嘉華與施父施復興,選前3天被檢方查獲以贊助村里長、鄉鎮代表競選免費的筆和口罩涉嫌綁樁,彰化地方法院審理後,依賄選罪各判施嘉華與父親3年2月及3年4月徒刑,皆褫奪公權3年。施嘉華另教唆周男於偵訊中偽證,再被判處有期徒刑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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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嘉華競選第三選區縣議員(和美、伸港、線西)縣議員,被檢警查出和父親涉嫌用贊助村里長、鄉鎮代表競選文宣品方式賄選,而施嘉華與施父均否認賄選,又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法官裁准羈押禁見,投票當天在地方仍催出7030高票當選,施嘉華也在獲法院開釋後,於4月26日在彰化縣議會補行宣誓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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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指出,施嘉華於2022年1、2月間某日,免費提供欲競選2022年彰化縣伸港鄉鄉民的周慶郎所需文宣筆共5000支及文宣打火機2000個(合計價值5萬5500元)。施復興與施嘉華於2022年9月中旬某日,免費提供欲參選2022年彰化縣和美鎮鎮民代表邱俊銘競選所需文宣口罩共4萬個(價值7萬2000元)。施復興與施嘉華於2022年9月中旬某日,免費提供欲競選2022年彰化縣伸港鄉什股村村長林世意競選所需文宣筆1500支(總價1萬0500元)。
彰化地檢署檢察官於2022年11月21日清晨發動搜索,施嘉華為恐前述投票行賄犯行曝光,基於教唆偽證之犯意,要求周慶郎接受調查時表示已付清款項。後周慶郎於同日接受偵訊時,果基於偽證之犯意,就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為虛偽之陳述伊有支付文宣品之費用給施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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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酌,賄選行為侵蝕選賢與能之選舉目的,影響國家政治、經濟、社會發展,所侵害之國家、社會法益甚鉅。施嘉華為求當選不思透過正當選舉程序尋求支持,施復興因於4年前替施嘉華買票而遭判處徒刑及褫奪公權,目前仍在緩刑中,卻不思悔改而為本件犯行;邱俊銘、林世意因選舉經費不足,收受本件選舉賄賂而轉向支持施嘉華;邱俊銘曾於偵查中自白,而被告林世意則均始終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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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地方法院依照交付賄賂罪,判施嘉華有期徒刑3年2月,褫奪公權3年;另教唆周慶郎於偵訊中偽證,處有期徒刑4月。施復興處有期徒刑3年4月,褫奪公權3年。邱俊銘、林世意收受施嘉華、施復興所交付之賄賂,分別處有期徒刑3月、5月,可易科罰金,並均褫奪公權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