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保員反彈!喊「老師不餵藥」 教育部引法條:應訂託藥措施

▲教育部大門。(圖/記者楊惠琪攝)

▲教育部表示幼兒園託藥措施是教保服務內容。(圖/記者楊惠琪攝)

記者楊惠琪/台北報導

新北市幼兒園餵藥案引爆教保員怒火!中華民國幼教聯合總會昨發聲明,在尚未釐清事情真相之前,「暫時停止幼兒園及教保人員進行餵藥行為,幼兒生病不入校、老師不餵藥」。教育部今(19日)回應,「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已明定教保服務內容,幼兒園應訂定託藥措施,及就託藥進行相關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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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指出,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2條規定,已明定教保服務內容,包括提供衛生保健安全之服務及教育,因此,教育部於「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第11條第2項至第4項,明定幼兒園要訂定託藥措施,及就託藥進行相關規範。

教育部表示,為提升教保服務機構託藥及用藥安全知能,教育部先前已編製食藥安全參考教材提供各幼兒園參考,教育部後續也會再摘錄手冊內容,製作簡明資訊便利教保服務人員使用。

教育部進一步指出,為提升教保機構、教保服務人員及家長對於用藥安全及託藥的知能,教育部今年將追加經費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相關研習,讓親師共同維護幼兒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