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核廢料埋哪?北海道2地列候補 長崎「1原因」主動報名

▲▼日本311大地震、東日本大地震、福島第一核電站。(圖/路透)

▲日本政府正積極尋找核廢料掩埋地。(圖/路透)

記者王佩翊/編譯

核電廠排出的放射性廢棄物,亦稱核廢料,其相關存放問題,經常引發討論。大部分的民眾都反對政府將核廢料掩埋於自己的家園。日本當局多年來已多次召開會議,以尋找掩埋地,目前初步鎖定北海道2個村町,並對其進行第一階段調查,判斷是否適合,但卻遭到北海道知事強烈反對。而長崎縣對馬市卻因為高額的補償金決定加入審查行列,但同樣遭到長崎縣知事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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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日本放送協會》報導,日本政府選定核廢料掩埋地的審查過程需要耗費20年,並分為3個階段。儘管核廢料能夠釋放輻射線的能力隨著時間持續變弱,但根據日本2000年所訂定的法律規定,依舊必須裝進專門的容器,並埋藏於地底300公尺深的場所,稱之為「深地質處置(地層処分)」。

由於核廢料是要掩埋於地底,因此第一階段是以文獻調查該地是否有火山活動或是斷層運動的「文獻調查」,約需2年;第二階段則是到當地調查地質與地下水情況的「概要調查」,耗時約4年;第三階段則是建造地下調查設施,並確定當地的岩盤與地下水特性適合掩埋核廢料的「精密調查」,需要14年的時間。

隨著各階段不同的審查,地方政府也可以獲得一定的補償金,光是第一階段的文獻調查,最高可以領取20億日幣(約新台幣4.3億元),而概要檢查最多可以拿到70億日幣(約新台幣15億元)。北海道的壽都町與神惠內村3年前決定參加第一階段的審查,目前相關調查作業即將邁入尾聲,專家將根據調查結果決定是否要進入下一階段審查。

▲各地都不想成為最終接受核廢料的掩埋地。(圖/路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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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壽都町町長片岡春雄表示,「作為地方政府代表,我不適合發表評論,因為這是中央的決定,我只希望有更多的地方政府能夠配合(核廢料掩埋地選定作業)。」而神惠內村村長高橋昌幸則不願對此發表回應。

不過北海道知事鈴木直道卻在22日表示,「北海道目前的條例就是因為無意成為核廢料掩埋地所制定的。概要檢查是最終決定掩埋場的其中一個環節,但其與北海道的條例並不相符。如果文獻檢查結束後,還要進入下一階段的概要檢查,根據目前的地方條例主旨,我會持反對意見。」

鈴木直道還強調,「為了安全處理高階核廢料,北海道已經在北部的幌延町設立地下實驗室,以進行技術研究,然而核廢料處理問題不該只是北海道應該思考的問題,希望全國人民都可以了解這個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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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儘管當地居民反對,但長崎縣對馬市商公會卻向市議會請願提案,要求加入核廢料掩埋地的調查,並希望透過第一階段調查的20億日幣補助金振興當地經濟,但目前當地正反意見兩極,仍未取得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