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官長激戰人妻!色聊「性奴和皮鞭」還扮老公陪墮胎 下場慘了

▲男帶妹回家偷吃,慘遭女友報復。(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高雄一名士官長偷吃人妻,被記2次大過。(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郭玗潔/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士官長偷吃人妻,兩人言談間不僅有「要破7次、砲友、性奴、皮鞭、綑綁」等露骨字眼,還上摩鐵大戰好幾回合,之後人妻懷孕,士官長雖不確定生父是不是自己,但為了掩飾婚外情,仍假扮配偶陪人妻上醫院墮胎。之後姦情被人妻的丈夫發現,怒向軍方檢舉,士官長因而吃了兩支大過,他不滿被懲處,循序提出行政訴訟,但法官認為軍方處分合理,駁回士官長之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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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高雄一名支援隊三等士官長阿建(化名)偷吃營外女子小花(化名),遭小花丈夫向單位檢舉,經軍方查證屬實,依違反軍紀處他大過2次,阿建不服,提起訴願遭駁回,又提起行政訴訟。

阿建表示,小花一開始說她正在商議離婚,而後騙他說已離婚,因小花個性乖巧且與他自幼相識,讓他信以為真而和她往來,造成小花家庭破裂,小花應自己承擔責任,然而軍方只顧軍譽,全然不管他也是被害人就懲處他。另軍紀規定所謂「不當情感關係」指的是執行職務期間,不該涉及他在放假時私人領域的交往行為,請求法院撤銷原處分。

軍方指出,阿建明知小花已婚還有3名子女,仍和她多次發生性行為,小花於2021年3月懷孕,小花的丈夫隔年3月發現妻子出軌阿建,向軍方反映,阿建已衍生軍民糾紛而影響軍譽。阿建雖反控被小花騷擾、糾纏,卻提不出任何證據,顯然是想推卸責任,軍方另再詢問小花,小花也未提供資料,軍方已盡查證義務。

法官查閱軍方提供的證據,認為阿建雖未婚,但從2020年4月開始和小花連絡,之後就互傳親密、曖昧訊息,包含「要破7次、砲友、性奴、皮鞭及綑綁」等字語,兩人重逢後聯絡僅數月就發生多次性關係,而後小花懷孕,阿建當下雖懷疑胎兒生父不是自己,但仍假裝小花配偶身分陪同墮胎,故意隱匿兩人婚外情關係,顯然知道小花已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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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認為,從小花墮胎後到丈夫知情的1年期間,兩人情感糾葛不斷且越加激烈,阿建身為資深軍官幹部,卻還隱瞞不報,衍生感情糾紛,造成他人家庭失和,明顯有道德瑕疵,判原處分並無違誤,駁回阿建之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