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樂媽要告炎亞綸3罪 律師曝「1關鍵」:不具告訴資格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網紅「耀樂」指控16歲時遭炎亞綸強迫性交、拍攝性愛影片,他的母親日前喊話要告炎亞綸3罪,包含拍攝兒童及少年性影像罪、性侵16歲未成年者、恐嚇。不過,網紅巴毛律師(陳宇安)認為,耀樂已經成年,母親已經不是法定代理人,因此不具備告訴人資格。

▲▼             。(圖/翻攝自炎亞綸IG、耀樂IG)

▲炎亞綸(左)被耀樂(右)指控強迫性交、拍攝性愛影片。(圖/翻攝自炎亞綸IG、耀樂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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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樂的母親25日表示,將對炎亞綸提告拍攝兒童及少年性影像罪、性侵16歲未成年者、恐嚇共3罪,「能告的都要告」。巴毛律師(陳宇安)26日在臉書發文分析,指出耀樂的母親沒有告訴人身分,只有受害人自己可以提出告訴,或是依照《刑事訴訟法》第233條第1項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或配偶,得獨立告訴,「但耀樂已經成年了,媽媽已經不是他的法定代理人了,所以不具備告訴人資格。」

巴毛律師補充道,因為要告的罪名都是非告訴乃論,所以即使告不成,還是可以告發,只是告發和告訴的效果差很多,「像我幾年前去告發中和員警違法踢頭,後來發生什麼事情我也都不會知道,就是一個去跟警察說這邊有人違法的路人而已。」

▲炎亞綸曾親赴記者會現場向耀樂鞠躬道歉。(圖/記者湯興漢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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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耀樂本人25日曾透過IG動態說明,「家裡並沒有任何人接受媒體採訪。」似乎是在撇清媒體報導,後來又發表第二篇IG動態,「今天已到案配合調查,一切靜待司法調查」,但過了不久就刪除了,事件發展仍有待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