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多次竊取他人停放路邊機車的曾姓男子在被警方循線查獲後,雖矢口否認竊盜犯行,但曾男兒子卻誠的檢警人員證稱「父親有時會騎不同機車回家」,台北地方法乃據此依竊盜罪及攜帶凶器竊盜罪分處曾男10個月有期徒刑及2年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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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羅斯福路、思源街、辛亥路等多處路邊從民國100年9月間至今年4月間,發生多起機車失竊案,警方調閱多處路口監視品過濾分析,及從案發現場所遺留遭破壞的大鎖上採得的指紋,循線逮捕曾姓男子到案。
曾男被逮後矢口否認犯案,但曾男兒子則是誠實的向辦案人員陳述「父親有時會騎不同機車回家」、「家裡有時會多1、2台機車」等語,台北地方法院乃根據曾男兒子的證詞及警方所採得的指紋和監視錄影帶等證物,認定曾男涉犯竊盜罪及攜帶凶器竊盜罪分判處陳男10月及2年6月徒刑,10月徒刑部分則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