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28歲張姓男子與新興區某店家發生消費糾紛,29日傍晚竟倒車衝撞對方的店面,警方獲報將張男逮捕後,依毀損罪送辦,不料,全案在檢察官後續偵辦時發現,張男衝撞店家時,店內還有一名劉姓男子在內,劉男也多處肢體擦挫傷,因此改依殺人未遂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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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發生在6月29日晚間6時30分許,新興警分局獲報,新興區七賢二路上一處已歇業的店家,遭人開車猛撞,經警力到場,現場已無撞擊情事,經警方了解,張男先前與該店業者有消費糾紛,雙方當時對後續處理無共識,且後續該店業已歇業。然而,張男仍然心有不滿,因此開車到店家門口,以倒車的方式撞擊鐵門,造成騎樓上2部機車以及店家鐵門毀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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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事後發出新聞稿表示,現場無人受傷,訊後依毀損罪嫌移送檢方偵辦,不料案情卻出現轉折。
據了解,原來張姓嫌犯在衝撞的當下,店內並非沒有人,而是有一名劉姓男子在場,而張嫌在犯案時,除了不顧室內是否仍有他人在內,以汽車衝撞民宅鐵捲門數次,下車後再以十字鎬柄搥打鐵捲門,導致劉男肢體多處擦挫傷,而非警方宣稱的無人受傷。
檢方因此認定張男有不確定殺人之故意,犯罪情節重大,並有勾串共犯或證人及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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