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投訴「禁愛令」遭主任嗆:我知道你是誰 教育部要究責

▲學生向教育部投訴學校實施禁愛令,遭學務主任廣播開嗆。(圖/台灣青年民主協會提供)

▲學生向教育部投訴學校實施禁愛令,遭學務主任廣播開嗆。(圖/台灣青年民主協會提供)

記者楊惠琪/台北報導

有多名台中市私立立人高中學生向教育部投訴,校內執行嚴格的禁愛令,只要情侶牽手、擁抱、摸頭就要寫反省單、通知家長,甚至記警告和小過。卻遭學務主任透過全校廣播開嗆:「我知道你是誰,歡迎直接跟我直球對決」。教育部今(3日)回應,將再次函發台中市教育局督導學校,並確實查處學校處置的適法性,如有涉及行政違失,應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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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青年民主協會表示,有多位學生向教育部署長信箱、台中市長信箱投訴,但學校在上周五的結業式中,蕭姓學務主任透過全校廣播向學生表示,「當你陳情信當中,談及到男女朋友的親密關係,在校車上親密關係,包括校園內抱抱、摸頭、牽手,你都認為學校管理是違法的。我知道你是誰,我很歡迎你直接到主任辦公室跟我直球對決」。質疑為何學生陳情資料會外洩。

教育部國教署表示,6月12日接獲民眾於教育部部長信箱陳情,6月13日函轉台中市教育局妥處,並請應確依個人資料保護法,注意陳情人身分保密等規定。將再次函發教育局督導學校,並確實查處學校處置的適法性,如有涉及行政違失,應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教育部表示,依據「高級中等學校訂定學生獎懲規定注意事項」第10點規定:「學校訂定學生獎懲規定,如為避免因學生未嚴守性別平等及人際相處分際,造成危害校園學習環境秩序、公共利益或影響其他學生學習權益,應考量其整體規範目的,明確規定處罰之要件,不得僅籠統將情感(男女)交往、情感(男女)關係曖昧、情感(男女)行為不檢或類似規定作為懲處要件。」

對此,校方否認有實施禁愛令,學校通常只會善意提醒、通知家長,會希望學生間勿有太過親密行為,是有民眾投訴學生在外行為,以及有學生在校車上過於親密,引起同車學生家長關切,學校才會藉機宣導。至於蕭主任本身是運動員,才會用「直球對決」口吻,只是希望學生有事直接找他談,並無威脅意圖,教育局也沒有提供投訴學生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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