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未來課徵囤房稅將採「全國歸戶」,非自用住宅的稅率也調整為2%到4.8%,預計明年上路、後年課徵。財政部賦稅署長宋秀玲說,此次修法受影響主要是非自住、空置未使用,出租未申報或申報未達租金標準3類,適用稅率是2%至4.8%,約36萬戶房屋稅負會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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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長宋秀玲說明,舉例來說,若持有房屋者在某縣市有2戶、10個縣市有20戶,過去是分開在每個縣市都以2戶的稅率計算,未來修法改為「20戶」的稅率來計算。
此外,宋秀玲也提到,過去是授權地方政府視情況「可」訂定,未來修法後,法條文字上也改為「必須」訂定,要求地方政府都必須訂定差別稅率。
宋秀玲說,出租且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的房屋,或繼承取得共有住家用房屋的法定稅率,調整為 1.5到2.4%,避免傷及無辜;建商餘屋持有年限在2年以內者,法定稅率調整為2%到3.6%,但若超過2年就要是用最高稅率4.8%。
根據財政部統計,全國單一自住者改課1%房屋稅,約有328萬戶可受益,預計可以減稅24.35億;而出租申報租金者,約18萬戶受益,繼承取得共有的房屋占少數。上述3類型加總,約有346萬戶可受益,占全部開徵件數的38%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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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秀玲說,真正希望透過此次修法適用較高稅率者有3族群,包括出租未申報或申報未達租金標準者、住宅非自住用者、住宅空置未使用者等,大概36萬戶房屋會增加稅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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