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22歲自稱手遊公司老闆陳盈齊等10人,為賺錢誆騙2名國人赴柬埔寨打工,實則將人帶到緬甸KK園區活摘器官,所幸2人脫身返台。士林地方法院依意圖營利以詐術摘取他人器官未遂罪,判首腦陳盈齊8年,其餘9人各判2年半至7年半不等徒刑,10人更以超低交保金獲自由身,但有3人覓保無著,被還押看守所。對此,士林地檢署則火速提出抗告。
士檢今(7日)指出,被告等人涉犯罪為最輕本刑7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涉及境外犯罪,仍有多名共犯在境外可資接應,因重罪常伴隨有逃亡高度可能,趨吉避凶、脫免刑責的基本人性,有相當理由認被告有畏罪逃亡之虞,且交保金額顯然過低,仍有羈押必要,故對具保裁定提出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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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地檢署強調,強力展現打擊詐騙犯罪的決心,不容詐騙集團挑釁、存有僥倖心態。
士林地院昨(6日)宣判,10人正值青壯年,均為20至22歲不等,不思以正當工作維生,為獲取高額利益,竟詐騙被害人到國外摘取器官,導致被害人處於惶恐、無助之境,惡性重大,因此6日依意圖營利以詐術摘取他人器官未遂等罪,判處陳盈齊8年徒刑、否認犯行的張秉暐7年6月、竇一浚5年、袁家翔3年6月、胡重慶4年2月、楊振楷4年、簡浩軒4年2月、楊舒婷4年、蘇子晅2年6月、卓男2年6月。可上訴。
法官認無羈押必要,裁定陳、張各10萬元交保、竇8萬元交保,其餘人5萬元交保,10人喜悅的心全寫在臉上;但竇男、首腦陳盈齊、張秉暐因覓保無著,只能被還押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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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查出,陳盈齊經胡姓男子介紹,得知簡姓男子有管道可摘取器官營利,於是3人共謀營利,去年6月向一名精通英語的求職女子謊稱可出國擔任高薪秘書兼翻譯,隨後安排健康檢查,再將資料交給同夥與泰國器官買家「驗貨」,最後談妥170萬元酬金。
受害女子去年6月18日從桃園國際機場搭機前往泰國,不料之後被輾轉送往緬甸KK園區,才驚覺自己被賣了,趕緊偷偷上網向駐緬甸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求救,並由辦事處緊急通知女子母親。最後,母親聯繫集團同夥,支付新台幣約100萬元的泰達幣後,才讓女兒平安歸國。
集團將女子送出境後,沒拿到販售器官的170萬元酬金,因此又盯上另一名男子,謊稱「到泰國協助領拳賽獎金」為由,還允諾返台後可到手遊公司上班,以此誘騙男子在去年8月前往泰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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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男子抵達泰國後,從Google地圖發現車輛沒往旅館開,而是往反方向開去,他驚覺不對勁,趁著中途下車機會逃跑,最後自行搭機返台,幸運脫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