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資真/高雄報導
陸軍裝甲旅譚姓、伍姓上兵負責保管女兵遺失的手機時,竟私自下載清涼小可愛照,又分享給同袍觀看,女兵發現後氣炸上報長官。橋頭地院審理後,依無故取得他人電腦之電磁紀錄、無故洩漏因利用電腦持有他人秘密罪,將2人各處拘役60日、50日,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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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譚男為陸軍裝甲第五六四旅砲兵營砲一連上兵,於2021年11月17日上午代理安全士官,當天和伍男一同執行營區大門待命勤務,當天大門哨長拾獲1名女兵的手機,暫時放在手機櫃保管。
然而,譚男卻管不住自己的手,私自拿出手機查看裡面內容,並將相簿內女兵穿著小背心的私密照,利用IG傳給伍男,下載後再用LINE傳給自己。
拿到私密照的2人,又陸續分享給同袍觀看,直到女兵取回手機後發覺有異,向長官反應,調閱監視器查出譚、伍2人惡行才曝光,女兵堅持提告,結果雙雙遭依妨害秘密罪起訴。
審理時伍男坦承全部犯行,譚男僅承認部分犯行,法官認為2人逕自取得他人電腦紀錄洩漏予第三人,審酌2人雖皆有意願調解,然雙方對賠償金額認知差距過大失敗,譚依共同犯無故取得他人電腦之電磁紀錄罪、無故洩漏因利用電腦持有他人秘密罪各處拘役40日,合併處60日;伍各處40日、30日,合併處50日,皆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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