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陸運陞/新北報導
新北市警方日前巡邏時,發現一名男子打赤膊、渾身刺青站在路邊汽車包膜店外,經了解男子是店老闆。警員經同意進入屋內查看,向屋主確認後就離開。但事後卻被檢舉,未經同意而搜索,老闆娘還指控沒穿內衣激凸被看光。但警方出示密錄器,不僅有得到允許,稱未穿內衣的老闆娘,還走出屋外關心,並未感到不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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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新北市警方昨天(7日)晚間執行擴大臨檢勤務,三峽警方行經鶯歌區國際一路與朝陽街口,發現陌生男子上身赤膊、滿身刺青走在路旁,引起警方注意上前盤查,男子供稱,自己花2萬多元租下一樓店面,並剛搬來此經營包膜店,專營汽、機車包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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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店家並未懸掛招牌,警方詢問男子是否能參觀,經男子同意後,警方隨之進入屋內,家人還熱情拿出飲料招待,警員則立即婉拒,隨後在家人陪同下,查看店面後方空間,發現內有一名女子及幼兒,並無其他異狀,警方離去時,碰巧遇上屋主,經確認後離開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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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事後店家老闆娘卻貼文,指控警方未經同意違法搜索外,自己在家中沒穿內衣被看光光,讓她大感不適。對此指控,三峽警方出示密錄器自清,除了證明當時進入屋內查看,有先經過老闆同意,發現屋內無異狀,也就立即退出屋外,而老闆娘還穿著運動型小可愛跟出屋外,當時並未向警方反應不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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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三峽分局督察組長仲崇慶表示,本案檢視員警密錄器,基於治安維護,且經屋主同意進入店家查看,並無缺失,也希望民眾能支持警方勇於執法,才能共創安全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