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玗潔/高雄報導
高雄一人夫在妻子生日當天偷吃小三,還將監視器記憶卡放在妻子車上,讓妻子發現他與小三全裸共處一室的畫面,影片還傳出女性嬌喘聲,和「你不射你可以再第2次嗎」、「趕快來給它通一通」等露骨言語,讓妻子看了怒告兩人求償200萬元。一審法官認為沒有證據顯示人夫和小三有性行為,且侵害配偶權,判決兩人連帶賠償25萬元。妻子再上訴,二審法官判定兩人有發生性行為,要連帶賠償50萬元。全案定讞。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正宮指控,她和前夫阿國(化名)去年4月離婚,但阿國在婚姻期間就偷吃。去年1月她到洗車場洗車,洗車人員把車上撿到的記憶卡交給她,她一看內容,竟是阿國於2020年7月3度到小三家,兩人相繼去洗澡後,全裸共處一室的影像。
正宮認為,阿國故意把室內監視器的記憶卡放她車內,讓她發現後身心受創。此外,阿國還和小三一同爬柴山、看萬年溪燈會,阿國騎機車載小三到澄清湖約會時,小三還緊摟阿國,這些都侵害她配偶權,要向兩人求償200萬元。
全案審理時,阿國表示因前妻罹患憂鬱症,不知何時能康復以經營婚姻生活,兩人在調解離婚時,他已同意給她3百萬,現在已經沒錢了,而且前妻提供的影像,是違法侵入小三住處取得,不能作為證據。小三也說自己待業中,沒能力賠償。
一審法官認為,小三住處大樓監視器並未拍攝到任何闖入畫面,且洗車人員也作證,確認正宮在洗車後發現記憶卡的說詞。不過根據影片內容,阿國和小三雖全裸共處一室,大部分都在聊天,並無更多親暱肢體舉動,難認當時有發生性行為,但仍侵害配偶權,判兩人應連帶賠償25萬元。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正宮不滿判決再上訴,認為影片其中一天發生在7月13日,阿國明知道那是她生日,竟在當天和小三發生性行為,對她造成的傷害難以形容,一審判賠太輕。
二審法官檢視光碟,內容確實有女性呻吟聲,以及小三說「你不射你可以再第二次嗎」、「趁現在你還可以,趕快來給它通一通」、「硬梆梆,還說不會硬…」等調情內容,且兩人在客廳裸體共處,舉動親暱,又裸體進出臥房和浴室,影片雖沒拍到兩人上床畫面,但正宮主張兩人有性行為也並非無據。
二審法官認為,人夫和正宮結褵18年,明知她有憂鬱症,不協助她度過難關,還在婚姻期間偷吃,一審未審酌兩人實際有發生性行為的的事實,判兩人應連帶賠償50萬元。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