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健瑋反擊被控制12小時,L男反擊:當天是要等前妻到場講清楚。(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記者邱中岳/台北報導
L男踢爆藝人黃健瑋與妻子發生婚外情,還曾經下藥迷昏妻子,黃簽下賠償3百萬元的賠償和解書,但卻找竹聯幫兄弟出面喬債,還發表聲明表示,被限制行動12小時,L男對此也在13日晚上反擊,逐一針對事項反駁。
首先,黃健瑋在臉書上發文,2010年他認識W小姐(L的前妻),他確認過W身分證的日期、配偶欄是空白,之後相戀、同居,2個月後W懷孕,一起搬到新租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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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次W回娘家,他返家發現L坐在客廳,L說其朋友在外,好好談朋友不會上來,他被限制行動近12小時,和解書就是在恐懼無助下所寫,之後L帶他離開去提款機領7萬多元。
L男13日再度發聲駁斥並秀出一份他與W因小孩血緣關係的判決書,顯示他與W是在2017年7月離婚,2010年W的身分證上配偶欄不可能呈現空白,「難道身分證是偽造的嗎?」
當天前往黃健瑋與妻子同居的地方,雙方碰面,黃就拿出摺疊刀防身,L男主動表示只想談清楚,黃才下跪認錯道歉,當天談了很久沒錯,但絕對沒有限制行動,當下只是想了解,黃健瑋是否知道W女已婚事實,且等W女到場將事情講開,才會將時間拖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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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書上還載明,附註「6個月期間內每周需要約一次會,時間地點自訂」,也質疑誰會讓妻子與小王去約會,且當天領錢是因為黃健瑋拜託事件不要曝光,領錢時也經過警察局,也有其他人超商,為何當時不報警、求救,當時認為感情無法挽回,只想用和解的錢養大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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