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台中市北區一家理髮店的賴姓員工,涉嫌竊取雇主及其他員工皮夾內的現金,甚至在女同事的水杯內倒入不明液體,經警方獲報帶回,賴男坦承行竊,供稱偷了共計約5萬元的現金,至於不明液體,則是從網路上買來的興奮劑。全案警詢後依竊盜、侵占罪函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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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調查,該理髮店位於台中市北區進化北路,店長懷疑賴姓男員工(27歲)竊取店內財物,查看監視器竟發現賴男除了偷錢,還在女員工水杯摻入不明液體;警方調閱監視器,查出他從6月8日起陸續多次竊取櫃台內及其他員工的皮夾財物。
警方將賴男帶回偵辦,賴男對犯行坦承不諱,供稱竊取約5萬餘元的財物,而不明液體是從網路購買,因好奇效果如何,才摻進女同事的水裡。被下藥的女同事則說,沒有感到身體不適,暫不提出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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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第二警分局呼籲,「財不露白」,民眾至工作場所時勿攜帶貴重財物,並避免置於公共空間等易遭竊之處,自身物品應隨身保管或確實上鎖,以免淪為竊嫌覬覦目標,讓宵小之徒有機可乘,如遇有可疑人士徘徊應提高警覺,發覺遭竊請立即撥打「110專線」報案,以維護自身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