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壢警烏龍害13歲少女遭性侵 她點聲明2個「沒想到」:算什麼警察?

▲▼立法委員王婉諭記者會。(圖/記者屠惠剛攝)

▲時代力量立法委員王婉諭。(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桃園市13歲少女小蘋(化名)配合中壢警方充當誘餌,卻在警方的監控下,遭張姓男子性侵得逞,消息傳開後掀起各界熱議。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21日表示,中壢警察的解釋只有兩個「沒想到」:第一、沒想到事前已經交代不能上車,少女卻真的上車了。第二、沒想到嫌犯開車,跑步騎車追不上,「這種辦案手法錯得離譜,算什麼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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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該起事件,王婉諭指出,中壢警察利用少女當誘餌,誘騙涉嫌性私密影像、威脅性交易的嫌犯上鉤。沒想到,警方沒有當場逮住嫌犯,還讓嫌犯將少女載走,「這種辦案手法錯得離譜,算什麼警察!」

王婉諭表示,面對這種荒唐的錯誤,中壢警察的解釋只有兩個「沒想到」:第一、沒想到事前已經交代不能上車,少女卻真的上車了。第二、沒想到嫌犯開車,跑步騎車追不上。

王婉諭表示,利用未成年來釣魚辦案已經很扯,警方還未確實針對如何抓捕犯人、確保受害者人身安全做出縝密計畫,事後再來說這些「沒想到」!中壢警方從音樂女老師被大外割,超商浩克,再到這次事件,這些有違法、執法過當之虞的辦案手法,只會加深警民之間的不信任。

王婉諭指出,還記得去年發生三重警察「抓錯人」的事件,案發後警察還對黃先生提告,要求賠償。當時我和邱顯智委員陪著黃先生一起召開記者會,到監察院遞交申請,在今年5月,監察院正式通過糾正案,要求新北市府將員警移送懲戒法院。

王婉諭直言,遲來的正義,或許能還給當事人一個公道,卻很難讓心理的創傷就此撫去。也要沈痛呼籲執法機關,對於個案絕對勿枉勿縱,追究責任。主管機關也應以有效務實的方式督導,避免違法偵查的事件一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