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芳男/宜蘭報導
宜蘭吳姓男子2022年10月見同棟另一租屋女子未鎖門到公共陽台處洗衣,持折疊刀進女子房內,脫衣躲衣櫃,女子返回,吳男衝出將女子撂倒,亮刀要搶錢,並強脫女子衣物,以刀威逼女子口交得逞,並錄下性侵過程,得逞後吳男搶走女子男友內褲,恐嚇勿報警後隨即離去。吳男犯強盜強制性交罪的惡行過程共13分鐘,宜蘭地院依法判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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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男有多次竊盜前科,2022年10月22日下午6時50分,見同棟租屋女子未鎖門到公共陽台洗衣,他持黑色摺疊短刀躲進女子房間衣櫃內,脫光衣服伺機性侵。下午6時52分許,吳男見女子進房間,衝出衣櫃毆打女子後腦杓數下,女子尖叫反抗,吳男抓住女子頭髮將人撂倒在地,亮刀威脅說:「把錢拿出來。」女子害怕從床頭櫃拿出6張500元現鈔給吳男。
吳男再強脫女子衣物要性侵,遭扺抗時,吳男竟第2次將人撂倒,以刀威逼口交得逞還錄影,離去前搶走女子男友內褲,並恐嚇不得報警,但未拿走之前搶劫的3000元。
宜蘭地方法院審理,以吳男素行不良,不顧被害女子一再求饒、多處受傷流血,仍執意犯下獸行,離去時還恫嚇,惡性重大、令人髮指,但另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也未取走3000元,以及家庭經濟狀況等因素,判有期徒刑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