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鈺害2男冤獄數十年 法官揭「捏造證據」關鍵:自家人也不挺他

李昌鈺害2男冤獄數十年 法官揭「捏造證據」關鍵:自家人也不挺他

▲華裔美國刑事鑑識專家李昌鈺今(22日)遭聯邦法官裁定「作偽證」並負有責任。(圖/報系資料照)

圖文/CTWANT

華裔美國刑事鑑識專家李昌鈺今(22日)遭聯邦法官裁定「作偽證」有責,並送交陪審團定奪,李昌鈺可能要支付數千萬美元賠償,補償讓2名無辜男子蒙受數十年冤獄。審理法官也在判決書揭露認定李昌鈺有偽證事實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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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外媒報導,當時30歲的博區(Ralph Birch)及17歲的漢寧(Shawn Henning),被指控在1985年殘忍殺害康乃狄克州新密爾福鎮(New Milford)的65歲男子卡爾(Everett Carr),使其喉嚨被割斷、頭部遭重擊7次,全身多達27處刀傷。

儘管調查人員採集的現場毛髮及40多個指紋,比對後都與兩人不符,且衣服、座車也無血跡,但李昌鈺在法庭提出的「污漬毛巾」,仍讓兩人被判55年徒刑。李昌鈺指稱,嫌犯可能刻意避免衣物沾染血跡,且毛巾有驗出血跡反應,該證詞及「唯一證據」,成為檢方暗示性說服陪審團「兇手清理血跡時碰到毛巾」,使兩人被認定有罪的關鍵。

博區和漢寧被判有罪後提出上訴,而關鍵的污漬毛巾再檢測「顯示非血跡」,然而,漢寧2018年才假釋出獄、博區2019年重審獲釋,法院也在2020年因證據不足撤銷兩人罪名,但他們已平白浪費數十年光陰。

審理這起偽證案的康乃狄克州聯邦法官勃登(Victor Bolden)在判決書表示,李昌鈺未提出證據支持其證詞,指李昌鈺「陳述自己有檢測,但案件紀錄未包含這類檢測的任何證據」,甚至「李昌鈺自己的專家也得出結論,表示沒有『書面紀錄或攝影』證據證明李博士有做TMB血液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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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博區與漢寧在2020年被撤銷罪名後,即向聯邦法院提出錯誤定罪訴訟,將李昌鈺、8名警方人員及新密爾福鎮列入被告。本次裁決則使警方人員、新密爾福鎮須受陪審團審判。至於兩人控告李昌鈺,請求的簡易判決部分已獲准,因此陪審團只剩下判他須付多少損害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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