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佩玟/台北報導
上個月衛福部公布「111年國人死因統計」,其中COVID-19由 110年第19名升至第3名,死亡人數達14,667人,年增率達1,536.9%,然而,台灣現行公費新冠抗病毒藥物,須符合六十五歲以上,或者患有癌症、免疫不全、心血管慢性病等嚴格條件,才予以給藥,不僅危害民眾權益,也容易引起醫病紛爭,國民黨防疫應變小組呼籲政府應比照其他先進國家放寬標準,保障民眾就醫權益;陽明交通大學醫學系兼任教授邱淑媞也嘆,政策殺人的悲劇,仍在持續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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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防疫應變小組指出,去年Omicron疫情大爆發,卻屢傳民眾拿不到輝瑞Paxlovid藥救治,因為當時新冠肺炎藥品投藥規定,須具備65歲以上年長者、有心肺疾病、肥胖、孕婦與吸菸者等任一風險因子條件,還要發病5天內,且還須配合居家照顧責任區制度。後經在野諸多專家學者的批判才進行修改,然而民怨與傷害卻已造成。
國民黨防疫應變小組表示,二○二二年十一月,一項發表於自然醫學期刊(Nature Medicine)的大型數據研究則顯示,病患再次染疫,住院、死亡機率都比初次確診高。這代表再度確診病患,更需留意重症、死亡威脅。而目前在這波疫情中,重症病患多為高齡,或慢性病病患,其中,很多病患不曾接種疫苗,面對病毒變異株來勢洶洶,這群人特別脆弱。而醫護人員也應有機會及時獲得口服抗病毒藥物治療、不受現行用藥規範,讓他們重新擁有健康身體。
國民黨防疫應變小組續指,抗病毒藥物是治療新冠肺炎的重要武器之一,各國給藥條件就有不少差異,美國的適用對象為五十歲以上,而南韓、馬來西亞及新加坡則為六十歲,反觀台灣是六十五歲以上,或者患有癌症、免疫不全、心血管慢性病等條件,才予以給藥。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理事長林應然表示,公費用藥標準訂得太死,「尤其年齡限得很死,少一歲就用不了。」規定過於僵硬,應該讓醫師有更多臨床裁量權。
邱淑媞則說,政策殺人的悲劇,仍在持續上演,據經濟學人公布之統計,臺灣6月份的死亡數,較疫情前超額17%,光是5、6月合計,超額死亡就高達4731人,相當於兩個921地震的災情了! 而自去年6月30日以來一年的每百萬人口超額死亡率,臺灣高達1024.9,已經是紐西蘭(172.0)的6倍之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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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淑媞直言,新冠明明有藥可醫,各先進國家在共存情境下,都知道有義務提供公費抗病毒藥物,特別是高風險族群.但,甚麼是高風險族群?科學實證已經知道高齡是獨立、但非唯一的高風險指標,尚有其他確切或可能的危險因子,因此,大多數國家並不會單獨看年齡,而是會包括未達該年齡的其他高風險群。例如:在澳洲,除了高齡以外,30歲以上原住民或50歲以上民眾,有至少一項危險因子者,亦納入給付,而危險因子除了各種慢性病,還包括失能、孱弱、長照機構住民、偏遠地區民眾、曾因新冠住院等,考量相當周全。紐西蘭亦是在年齡之外,尚包括:50歲以上原住民、50歲以上未達兩劑疫苗者、嚴重免疫不全、唐氏症、鐮刀型紅血球疾病、曾罹新冠重症、其他有三項以上高風險因子者等。有些國家則直接授權醫師評估及判定。
邱淑媞呼籲,首先,放寬藥物補助對象:鑒於新臺灣模式以來,臺灣的超額死亡持續高於其他國家,政府應該趕快修補政策漏洞,放寬抗病毒藥物給付。如何放寬,可參考國際作法,包括65歲以下的肥胖、過去曾因新冠住院等,應重視醫界的建議。
接著財源部分,由於此需求是肇因於疫情與防疫政策,其經費自應由防疫/紓困預算來支出,不應該由健保支出。若使用健保,在當前總額制度之下,等於是慷醫界之慨,叫醫界掏腰包,這將導致醫界、健保與全民,慘淪錯誤政策之下的二次犧牲者,產生不可收拾的惡性循環,排擠正常醫療預算,也導致部分醫界人士反對放寬大治療,等於是全盤皆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