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音樂家妻「頭靠頭擁抱」外遇富商 夫提1件事逆轉獲賠30萬

記者黃翊婷/台北報導

邱姓知名指揮家指控,謝姓妻子與德國籍樂器商人A發生婚外情,憤而提告索賠100萬元,但一審被判敗訴,他不滿提出上訴。高等法院合議庭認為,謝女為A男送機時,不僅搭肩緊靠,還在機場大廳相擁,赴德期間互動也很親密,頭靠頭擁抱合影,甚至曾被德媒誤會是A男的「妻子」,最終逆轉判她應賠償丈夫30萬元。

▲▼約炮,約砲,撿屍,風俗,情侶,喝酒,男女。(圖/CFP)

▲邱男指控妻子謝女與A男發生婚外情。(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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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審判決書中,邱男指控妻子自2019年12月起開始與A男交往,憤而決定提告求償100萬元;當時謝女反駁,自己和A男是相識超過25年的老朋友,工作上有許多合作機會,她在送機時與對方擁抱互道祝福、告別,屬於西方禮儀,並無做出親吻、搭肩等動作,也沒有交往關係。

雖然A男在一審時拿出謝女與A男在機場咖啡廳比鄰而坐的照片,指控2人互動親密,做出搭肩及親吻額頭等動作,還在機場大廳相擁道別,顯然已經逾矩。但士林地院法官認為,謝女、A男比鄰而坐並無肢體碰觸,照片中看不清楚是否有搭肩、親吻額頭之舉,送機時也只有擁抱、道別,難認2人有任何逾矩行為,因此裁定邱男敗訴。

邱男不服提出上訴,同時提出新事證,他表示,謝女與A男曾同遊宜蘭,2020年9月17日、2021年6月16日、2021年7月30日還在德國合照,照片中謝女背靠A男胸前,頭貼著貼,A男則站在身後以手環抱謝女腰部,姿勢相當親密,一度還被德國媒體誤會2人為夫妻,進而刊出報導。

謝女仍然堅稱自己與A男只是一般朋友,並無外遇行為,在A男來台期間或是她前往德國演出、進修期間,雙方見面、合照、擁抱等舉動,都是基於友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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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高等法院合議庭認為,謝女與A男在非公開演出場合或公眾聚會場合,都曾多次親密合影,而且姿勢親密,如果不是熱戀中的情侶,自然不可能做出上述親密舉動,因此認定兩人已經逾越男女交往的正常範疇。

法官接著指出,3人在音樂界都頗有名氣,德國媒體是在公開場合採訪謝女與A男,倘若不是她和A男的相處情形導致誤會,媒體不可能未經確認就擅自報導2人是夫妻,最終認定邱男的配偶權確實受到侵害,改判謝女應賠償30萬元。

不過,謝女在2020年間也曾對丈夫邱男提告,指控對方在統籌音樂劇時,與蔡姓女鋼琴家在上海某酒店同房共宿3晚。邱男在該案中堅稱沒有與蔡女發生性行為,但還是被高等法院判處應賠償妻子30萬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