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阻外役監淪權貴天堂 在野轟綠不改「累犯但書」嘆遺憾

▲▼外役監條例修正草案 立法院臨時會 黨團代表發言。(圖/記者屠惠剛攝)

▲國民黨立委林為洲。(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呂晏慈/台北報導

立法院今(31日)經表決三讀修正《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增訂多項進入外役監的消極要件,包括故意犯罪致死、所犯是10年以上重罪、犯《貪污治罪條例》收受賄賂罪、重大刑案及重大經濟犯罪者,均不得被遴選進入外役監。不過,在野黨立委仍頻質疑,民進黨團以人數優勢否決在野黨團提案,修法未排除「累犯但書」,令人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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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立委游毓蘭三讀後發言質疑,2020年執政黨主導修法,放寬累犯受刑人遴選資格,這次修法並未通過國民黨團主張的「累犯不得至外役監服刑」的提案,執政黨依舊不敢正視社會各界對於修法的疑慮,累犯者仍然可利用這個巧門在外役監「做爽監」,令人遺憾。

國民黨立委林為洲指出,這次修法「欣慰又遺憾」,欣慰的是朝野有共識重刑犯不得進入外役監,遺憾的部分則是,此次未能補上「累犯不得進入外役監」的漏洞,以及讓毒品持有者可進入外役監,「吸毒者、持有毒品者都是慣犯,經常會一直重複使用,你讓他去外役監,一個月還可以放假兩天回家吸毒,他戒得掉嗎?」

民眾黨立委邱臣遠說明,執政黨始終不願意面對先前「累犯」的修法漏洞,以人數優勢否決民眾黨團針對累犯一率排除的修正動議,執意保留這個「累犯但書」,另外其他美中不足之處是,此次修法未檢討縮刑相關規定,提醒法務部未來應持續檢討。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表示,這次許多時代力量黨團的主張並沒有被採納,她肯定法務部願意將貪污犯、重大經濟犯罪排除,不過,她主張在消極資格中增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環境犯罪,因為有權有勢規避查緝的大老闆,應該要為污染造成的危害負起責任,並繳回犯罪所得,但很遺憾地該主張並未被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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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立委游毓蘭。(圖/記者屠惠剛攝)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圖/記者屠惠剛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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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立委邱臣遠。(圖/記者屠惠剛攝)

▲國民黨立委們拿手板表達立場。(圖/記者屠惠剛攝)

▲民眾黨立委們拿手板表達立場。(圖/記者屠惠剛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