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戴若涵/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補習班輔導老師7個月內對國二女學生二度伸出狼爪,女學生忍無可忍告訴班導師,這才讓他的惡行曝光!事後輔導老師雖然與女學生及其家長成立調解,卻沒有賠償被害人,法院判他8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24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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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調查指出,阿宏(化名)是一間補習班的輔導老師,擔任課堂助教,竟對就讀國中二年級的小君(化名)上下其手,先是於2021年8月中旬,趁著坐在小君座位旁時,用手來回撫摸小君的大腿內側,之後又在2022年3月5日下午1時許,趁小君行經補習班樓梯間時,用雙手抱住小君,並親吻小君的嘴唇。
事後小君不堪其擾,決定將事情告訴國中導師,小君的母親則透過導師得知此事,氣得報警處理。
橋頭地方法院認為,阿宏明知道小君身心發育尚未健全,竟仍圖一己私慾,對她做出猥褻行為,犯後雖然坦承犯行,並與小君、小君家長成立調解,但卻沒有賠償被害人,依照2個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的女子猥褻之行為罪,將阿宏各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應執行有期徒刑8月,得易科罰金24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