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人豪/台北報導
一名OL小美(化名)因患有創傷後壓力症後群(PTSD)出現雙重人格,經常會不自主的退化成6歲小孩。小美指控,她在基於信任,及尊稱對方為「大哥」的情況下,將此事告訴一名男同事,但沒想到對方卻利用她這個弱點,趁著她退化成幼兒時,性侵她得逞。高院更二審認為男同事對小美的性行為,造成她身心受創,依乘機性交罪判他4年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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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小美因童年時被姑姑關進鐵籠,加上父親也對她長期暴力對待,當時的痛苦掙扎及哭喊無助的畫面深植腦海,長大後她也在2012年被醫生診斷發現,罹患重度憂鬱症及創傷壓力症候群,還因此出現幼兒退化症狀,只要發病「言行、智商」就會退化成6歲小孩。
小美跟男同事因業務需要而認識,2人無話不談,從此已兄妹互稱,而小美也因為信任,將她自己患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的疾病告訴男同事,並表示自己常會不自主退化成幼兒。
沒想到,男同事在得知此事後,竟告知小美要為她做「秘密性教育治療」,隨後多次利用小美弱點,在自己辦公室內對小美性侵得逞。直到小美因病就醫,其心理諮商師察覺小美異狀,才得知她遭到性侵的片段資訊後,進而報警處理。
一審法官審理期間,男同事出庭表示,自己確實知道小美的病情,但絕對沒有乘機性交,還反擊說是小美精神狀況不佳,一直覺得曾經被性侵,還有「因而有孩子,但孩子死了」等錯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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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法官根據醫院鑑定報告,認為小美儘管有雙重人格,但不會影響證詞證據力,而且男同事測謊沒有通過,加上2人的對話訊息「幼兒退化的我,覺得自己被你這個親人侵犯」、「你一直在跟幼兒退化的我make love」等語,多方考量後不採信男同事說詞。
台北地院法官表示,男同事明明知道小美的生活、精神上非常需要其開導,但男同事卻利用小美身心不穩時趁機性交,造成小美的身體心靈嚴重受創,因此依乘機性交罪判男同事4年6月有期徒刑。
不過,這起案件經男同事上訴到二審後,二審法官以證據不足改判無罪,最高法院將案件發回後,更二審找幫OL進行鑑定的精神科醫師出庭,醫師指出,OL有描述到跟男同事發生性關係時,她就會進入小孩的人格狀態,並描述到生殖器是「香蕉」,還說「要她吃」,然後進入到她的身體,她覺得很噁心,可是不敢不吃等情形,並且不可能是幻想或者是一種被害妄想。
法院根據醫師證詞,認為男同事利用小美身心不穩定而不能抗拒性交之際進行性行為,造成小美身心嚴重受創,依乘機性交罪判他4年6月徒刑。本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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