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俊宏/綜合報導
北檢14日起訴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貪案,同案被告只有助理、「台大公衛文」」王郁文堅稱自願捐出加班費。對此,律師林智群表示,「我真的覺得公衛文很勇敢」,老闆會拼命踩妳,把事情都推到妳身上的,「妳沉了,她才爬得上去。」
林智群在臉書說,一般而言,貪污案件裡面有幾個減刑條款可以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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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首自白認罪&交出犯罪所得,可以減刑一次(打5折)。
2、供出其他正犯共犯,可以減刑一次甚至免刑。
3、貪污財物金額低於5萬元,可以減刑一次。
4、刑法第59條。
林智群指出,他之前處理過幾件貪污案件,有一件最低消費額10年有期徒刑,因符合《貪污治罪條例》2個要件,再加上《刑法》第59條,減了3次,判2年以下,宣告緩刑不用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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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表示,這次的案件,高虹安4個助理裡面,3個認罪,無犯罪所得,地檢署起訴,要求法院給予減刑後宣告緩刑;公衛文不認罪,地檢署不要求法院減刑,就是要她去關的意思。
林智群認為,「我真的覺得公衛文很勇敢,她不認罪,基本上就是把所有的減刑要件都丟到垃圾桶裡面,如果可以無罪當然很好,但機會很渺茫。」
林智群說,「妳以為老闆會覺得妳這個員工很有義氣,感動落淚嗎?不不不!為了脫罪,老闆會拼命踩妳,把事情都推到妳身上的:『我什麼事情都不知道,都是某員工在處理的!』。妳沉了,她才爬得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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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檢14日起訴高虹安在立委任內涉貪案,同案被告只有助理王郁文堅稱自願捐出加班費,包括管帳的黃惠玟等3名助理們則坦承,她們各自保管浮報的加班費,但不能擅自動用,只能等高需要時拿出來付錢。
高虹安被起訴後召開記者會,嚴重譴責檢察官草率起訴,「如果貪污可以這樣判,真的是史無前例!」她強調,所有助理都有實際工作也有加班事實,並非人頭,何來詐領,「你不能因為他們願意捐出來,就否認他曾經工作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