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去年0918地震導致花蓮玉里鎮、富里鄉等多處農田隆起、凹陷及田埂毀損,由於中央政府未將這些農損項目列入救助範疇,也不屬於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的救助類別,花蓮縣長徐榛蔚特請農業處依社會救助法第26條第2項規定,研定「0918震災農田隆起、凹陷及田埂毀損整復救助金實施計畫」相關救助措施,協助受災農民儘速恢復正常耕作,維護農友最大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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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處長陳淑雯說明,「0918震災農田隆起、凹陷及田埂毀損整復救助金實施計畫」自去年11月17日公告實施,農田整復每公頃最高救助金額10萬元,相關執行程序參考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規定,由受災區玉里鎮、富里鄉公所辦理救助金受理及勘查認定,勘審合格後,檢具申請書、救助金請領清冊等相關資料,向縣府申請核撥救助金,得分批次辦理。截至今(112)年8月14日已審查通過284案、救助金累計達3,106萬元,大部分受損農田均已修繕完竣,恢復耕作。
縣長徐榛蔚表示,0918震災造成花蓮南區玉里鎮、富里鄉農田、田埂嚴重毀損,基層公所提報農田整復面積約553公頃、田埂修繕長度約3,690公尺,為協助受災農友儘快回復正常生產,花蓮縣政府研定救助計畫、核給玉里、富里水稻繞道烘乾運費補貼、爭取專案休耕及低利貸款等。
立法委員傅崐萁於期間與中央單位密切的溝通協調,給予農友最大的支持與協助,加上農田水利署花蓮管理處、農糧署東區分署,以及玉里鎮、富里鄉公所與農業處同仁間的通力合作、全力以赴,讓農民損失降低,權益得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