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白珈陽、高堂堯/南投報導
南投縣草屯鎮6月間發生一起酒駕奪命事故,鄒姓男子酒後開車撞上1名72歲李姓騎士,致李男送醫傷重不治,檢警查出鄒男為酒駕累犯,這次更因酒造成家破人亡,南投地檢署今(16)日偵結,認為犯罪事實明確,依酒駕致死罪將鄒男起訴,此案也是南投法院首宗由件國民法官審判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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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調查,鄒男(45歲)於6月18日晚間,開車行經南投縣草屯鎮中正路、富德街口,高速撞上72歲李姓騎士,李男噴飛20公尺遠,當場失去生命跡象,經送醫搶救仍不幸宣告不治。
警方對鄒男進行酒測,酒精濃度高達0.63,遠超法定標準,6月19日南投地檢署認鄒男涉犯酒駕致死罪嫌,所犯為刑期5年以上或無期徒刑之重罪,向南投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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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地檢署今日表示,經查,鄒男曾於2016年間觸犯酒駕,經判決確定,目前已執行刑期完畢,不過他10年內再次犯下酒駕,還致人於死,在偵結之前,由投檢檢察長黃元冠親自召開「偵查公訴銜接會議」,與主任檢察官、各檢察官達成共識,依酒駕致死罪將鄒男提起公訴,法院裁定繼續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