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1間電子公司的劉姓董事長在9年前,挪用公司資金購買美國美光科技股票,結果卻不幸慘賠3億元,為了掩飾虧損,劉姓董座和兼任董事、財務長的妻子聯手,以借貸、股票轉讓等假文件,企圖蒙騙其他股東,台北地檢署調查後,21日依背信、偽造文書等罪起訴董座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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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間沒有上市上櫃的電子公司屬於僑外資,位於台北市忠孝東路上,主要業務是電子零件代理,也是IBM軟體代理商,資本額2億多元,2014年間,劉姓董事長得知美光科技利多消息,先挪用部分公司資產,轉匯到海外子公司做跳板,在拿去購買美光股票。
因為剛開始投資賺到錢,劉姓董事長變本加厲,前後共挪用了3億元買美光,最後卻慘賠收場,公司股東發現資金異常,要求解釋時,劉姓董事長和妻子拿出假的契約文件,聲稱一部分錢是要償還先前子公司的借款,另一部分則是正常的股票轉讓,有股東不相信,要求退回股本不成,憤而提告。
台北地檢署調查發現,劉姓董座夫妻所提出的文件根本是造假的,劉姓董座未經同意,擅自挪用大筆資金去做個人投資,造成公司損害,涉犯背信罪,至於造假債權的部分,則涉犯偽造文書罪,依法將劉姓董座夫妻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