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揪同學一起製毒遭羈押!怕「延畢」求交保 法官准了

▲▼畢業典禮。(圖/CFP)

▲畢業典禮示意圖。(圖/CFP)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屏東一名黃姓男大生去年和朱姓同學參與林姓男子的製毒集團,集團被警方查獲後,涉案的3人被法院收押、判刑,目前全案仍在高雄高分院審理中,但原訂今年畢業的黃男擔心因羈押影響學業會「延畢」,因此向法院聲請交保被駁回後提起抗告,高雄高分院審理後撤銷發回更裁,屏東地院改裁定以20萬元交保,讓他可以暫時重回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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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這個以林姓男子為首的製毒集團是從去年7月起,在林男開設的當鋪開起製毒工廠,並利用妻子開的飲料店當掩護,林男找來懂得製毒的黃姓、朱姓男大生來負責製造安非他命,製毒工廠在去年12月被警方查獲,除林男、黃姓、朱姓男大生外,還逮捕簡姓、黃姓另外兩名同夥。

警方在查緝該製毒工廠時,黃男大膽的從3樓跳樓逃逸,躲了近1個月後才出面投案,法院認為他有逃亡事實,案發後就收押,後來全案的5名嫌犯都被檢方起訴。

一審屏東地院審理後依製造二級毒品等罪,在今年7月判林男等人2年8月至7年6月不等徒刑,其中黃姓大學生被判4年2月,林姓主嫌則是7年6月,一審宣判後,法院仍裁定林、黃兩人延押2個月。

黃姓男大生不服,向法院聲請具保停押,也被法院認為有反覆實施犯罪之虞駁回,黃男於是向高雄高分院提起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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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姓男大生主張,當初是為了清償債務而參與製毒,目前已與債主協商後清償完畢無欠債,且他只是從旁協助本身並無製毒技術,自己並無任何資力、人脈反覆為製毒,且他現為大學生,今年有望畢業,若遭延押恐影響其學業而無法獲得學位,不利往後人生發展,希望爭取交保,高雄高分院審理後撤銷原裁定,發回屏東地院更裁。

屏東地院重新開庭,法官黃男經過偵、審程序及羈押已相當時日,應已有所警惕,審酌其涉案情節、家庭生活與經濟狀況等因素,同意他以2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