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市大同區1名30多歲曹姓單親父親,出門參加社區會議,獨自將3歲大女兒留在家睡覺,女童起床後找不到爸爸,爬上房間窗戶隨後掉落在人行道上,因出血性休克死亡,被依法起訴。法院開庭時,痛失愛女的母親,泣不成聲求法官重判前夫。士林地院日前審結,依過失致死罪處有期徒刑6月,緩刑5年,須賠償140萬給前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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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工程師曹姓男子與妻子去年間離婚,獨自撫養3歲大女兒。今年4月25日晚間6時許左右,他從幼稚園將女兒接回大同區住家,同日晚間7時40分許,將女兒獨留在家出門參加社區會議。
同日晚間8時許,女童因找不到父親,直接爬上房間窗戶,隨後從住家7樓跌落到人行道,保全人員見女童墜樓後趕緊報警,曹父卻發現是愛女墜樓,當場嚇得不知所措。女童經送醫搶救,仍回天乏術,經檢察官相驗後簽分及曹男前妻提告,全案進入偵查,依過失致死罪將曹父起訴。
本月9日開庭時,曹男前妻到庭表示意見痛哭表示,因為前夫的疏失,導致她與愛女就此永別,希望能重判。
法官審酌曹男身為父親照顧年幼子女,本應多加注意、小心謹慎,竟因一時疏忽,將女兒獨自留在家中,造成墜樓死亡,使自己及女童母均痛失至親,及事後坦承犯行,已與前妻以140萬達成調解,堪認其已知錯,應能知所警惕,而無再犯之虞,判處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緩刑5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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