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im.B吸金案自救會指控,因為看到知名主持人盛竹如代言,所以願意加入投資,但檢察官調查發現,盛竹如只是每年拿了20萬元的「廣告費」,念大字報錄製介紹影片,無證據顯示有犯意聯絡,所以處分不起訴。另外,調查局曹姓調查官被指曾威脅im.B優先還他1200萬本金,實際上他擔心身分曝光,連提告都不敢,但涉嫌違法兼差,要由調查局做行政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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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加入im.B平台受害的投資人累計至今已有537人,警調單位目前仍在接收其他被害人提告程序,根據被害人所述,他們會得知im.B投資平台管道,最主要是因為在官方舉辦的「台北金融科技展」中,看到曾耀鋒主導的川晟集團金隆公司設有im.B櫃位,加上有的人自行上網搜尋「被動收入」,就看到im.B網站。
再加上im.B不時會更新知名主持人盛竹如的介紹影片,讓投資人深信im.B是合法投資平台,因此陸續拿出資金參與投資,甚至有人把房產拿去抵押貸款,以為投入im.B平台的收益,遠比房貸利息還高,結果受騙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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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竹如到案時強調,自己和金融公司無關,沒有幫im.B代言,也不是金隆公司的「形象大使」,每次都是透過經紀人聯繫,他先看過稿子內容似乎沒有問題,就到公司去唸出對方準備的大字報,讓對方拍攝影片、照片,實際上他根本不瞭解im.B或者p2p是什麼東西,只是把這幾次錄影當成在拍攝廣告。
此外,盛竹如拍攝的影片中有提到「是雪中送炭還是雪上加霜,讓我們繼續看下去」等噢,看來的確具有廣告性質,檢察官因此認為,盛竹如以每年20萬的代價,拍攝廣告,並在錄製影片當天就取得收入,在盛竹如認知中,自己只是協助拍攝廣告,並無證據顯示他和曾耀鋒等人有犯意聯絡,協助違法吸收資金或詐欺的罪嫌,因此處分不起訴盛竹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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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自救會指控,im.B的發言人黃繼億曾公開指出,有調查官利用權勢要求提前拿回本金,換取讓調查局不立案調查整件吸金詐騙案,但檢察官調查發現,這位曹姓調查官的確投入了約1200萬元到im.B,不過曹男也是依照平台合約收利息,以為投資有賺錢。
直到吸金案爆發後,曹姓調查官不但沒有利用職務身分,要求提前拿回本金,反而很擔心自己的公職身分曝光,一直打電話給業務員,詢問是否有機會,讓他參與其他被害人提告行動,讓他夾藏在其間,避免被人發現有調查官也受害。
檢察官因此認為曹姓調查官只是受害人之一,也沒有從事施壓等不法,可是他除了自己拿房子抵押投資外,還找父親、妻子一起投資,從中分得約2萬元的佣金,則涉及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不得擅自在外兼差的相關規定,但這部分行為並無刑責,將交由調查局依規定做行政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