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陳姓男子外遇簡姓人妻,還傳送「有驗孕嗎」、「妳跟我睡覺的時間比我跟她多,我當妳是老婆」等訊息,結果不僅被自己的妻子抓包,還被簡女的廖姓丈夫發現,雙方家庭均以離婚收場。廖男憤而提告求償60萬元,台中地院法官審理後,判陳男應賠償廖男1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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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男在判決書中主張,妻子(簡女)因為工作關係經常和陳男一同搭車,對方卻以婚姻出狀況為由,經常向妻子訴苦,甚至利用職務之便追求、多次示愛,期間多次發生性行為,後來被陳妻抓包兩人的親密對話,包含「嫁給我好嗎」、「我是妳老公,妳是我老婆相互扶持」、「有驗孕嗎」、「妳跟我睡覺的時間比我跟她多,我當妳是老婆」、「重要的是妳我之間存在的❤,不要再說妳是小三了」、「老婆我❤妳,我想欺負妳只在床上」。
廖男表示,陳妻對他的妻子提告求償,法院認定妻子確實曾與陳男多次摟抱、親吻及發生性行為,他直到2022年6月收到法院掛號信件,上網查詢判決公告,才知道被戴綠帽;更讓他無法接受的是,陳男離婚之後,竟然還來鼓吹妻子,最終導致他與妻子關係惡化,並於2022年10月間離婚,因此決定對陳男提告求償60萬元。
陳男則辯稱,他與簡女因為工作關係有時會一起同行,但2020年11月間妻子懷疑他外遇,進而洽談離婚,他便沒有再與簡女聯絡,況且兩人只是一般朋友關係,沒有傳過露骨對話,也沒有發生過性行為。
陳男接著說,這件事情也在2022年10月間透過簡母協調和解,雙方同意不再追究、不請求民事損害賠償、日後不再訴訟,簡母隔日還曾傳訊息告知「XX(廖男名字)沒告你了」,足證雙方確實已經達成訴訟外和解,如今廖男又重新提起訴訟,顯然欠缺權利保護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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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台中地院法官認為,陳男在言詞辯論期日並沒有針對「LINE親密對話」證據提出質疑,可見上述對話內容應為真。
簡母也證稱,自己確實曾幫忙女兒協調,但沒有協調出結果,也不是和解,當天廖男都沒有講話,陳男對她和女兒下跪,沒向廖男下跪;至於傳訊息一事,她其實是想打「XX沒告你了嗎」,結果少傳了「嗎」這個字。
法官認為,從證人證詞可知,經簡母協調勸說,雙方仍未達成和解,廖男也沒有表示宥恕、不追究之意,最終不採信陳男的說詞,衡量雙方經濟收入等因素之後,判陳男應賠償廖男1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