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保新法首例!馬籍女大生遭掐斃斷魂 遺屬可獲180萬補償金

▲▼             。(合成圖/翻攝自Facebook)

▲30歲陳柏諺去年10月涉掐斃馬來西亞籍蔡姓女大生,被依殺人罪起訴羈押至今,蔡姓女大生父母申請犯罪被害補償,走完相關流程可拿180萬補償金。(合成圖/翻攝自Facebook)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首例!去年馬來西亞籍蔡姓女大生遭掐斃,陳嫌被依殺人罪起訴羈押至今。案發後,法務部與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協助蔡姓女大生家屬申請犯罪被害補償,由於今年7月《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新修正通過,蔡家也申請補償,士檢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會上月開會審議,蔡女確是因犯罪行為而死亡,委員決定補償蔡家遺屬全額18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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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掐斃蔡姓女大生的30歲陳柏諺,經法院開數次準備程序庭,仍否認殺人罪辯稱是加工自殺罪,上月開庭他力求交保,以便籌錢賠償蔡女父母,也願附加措施或每個禮拜到派出所報到2次方式,確保準時到庭接受審判等。但合議庭認陳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逃亡之虞等,裁定繼續延長羈押2月。

去年10月案發後,陳柏諺被士林地檢署依殺人罪起訴,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也一路協助蔡家人申請犯罪被害補償。由於犯保法舊法規定,當死者家屬向加害人求償時,必須扣除已從政府端領得補償金,但今年7月《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新法施行,蔡家除可向政府領取180萬元的補償金,還可另向加害人索討全額賠償,且不用扣除已領的補償金,這也成為新法首件外籍被害人家屬獲領遺屬補償金案例。

上月底士林地檢署開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會,認蔡姓女大生確是因犯罪行為而死亡,犯罪事實明確,全數出席委員決定補償蔡家全額遺屬補償金180萬,另外,蔡女父母也透過律師已提民事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