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太鬧!北市北投警執勤時,發現1輛未懸掛車牌的德系車停放路邊,隨即上前盤查,駕駛卻稱自己叫「朱學恒」,甚至唸出生年月日、車號給警方,警方因現場無法查證,只好將人帶回派出所。經查發現該名男子並非叫朱學恒,而是與藝人同名同姓的林俊傑男子,林男才坦承是謊報身份,事後更被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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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21日9時許,竹子湖派出所員警發現有輛未懸掛車牌的自小客車停靠路邊,隨即上前盤查,駕駛直接向警方表示自己叫朱學恒,年籍為64年2月18日生(朱學恒真正生日64年2月19日),更唸出未懸掛車牌車號。
警方因為在現場無法查證男子真正身份,只好將人帶回派出所,經查詢系統資料非宅神本人,而是叫林俊傑,此時林男才坦承說「我是網路上看到的資料,也不知道對不對」。
承辦警員認為,林男在警察人員依法調查或查察時,就其姓名、住所或居所為拒絕陳述,及拒絕出示身分證明文件,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7條第1項第2款規定,移送士林地院士林簡易法庭審理。
法官認,林男於警察人員依法調查或查察時,卻做姓名、年紀不實陳述,裁定處罰鍰新台幣3000元,收到裁定書5日內若不服判決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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