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知名女歌手鄭華娟胞妹,去年10月清晨騎乘YouBike,行經北市士林區中正路、承德路口,遭違規營業用大客車撞擊,頭部受創送醫仍回天乏術,肇事的羅姓駕駛被依法起訴。法院審理時,鄭華娟的胞兄也親赴法庭替手足討公道,甚至忍著悲傷表示「司機的行為就是故意殺人!」。士林地院今(7日)宣判,依過失致死罪,判處羅男1年10月。
女歌手鄭華娟胞妹相當優秀,投入國衛院服務,豈料,去年10月13日清晨騎乘YouBike,不慎遭64歲羅姓司機左轉行駛撞擊,因頭部重創搶救後仍宣告不治,羅男經酒測為0,痛失手足的鄭華娟與胞兄提起告訴,羅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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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8日士院首開準備程序庭,鄭華娟胞兄偕律師出庭,數位關心案情的親友也表情凝重坐在旁聽席。羅男毫無懺悔心向法官說「是我的過錯啊」,家屬則不願意和解,因羅男認罪且經檢辯同意,直接進簡式審判。
鄭家委任律師張瑋芸表示,被告為職業駕駛,貪圖方便搶快闖紅燈左轉,罔顧用路人生命安全,有經常性違規紀錄,公司疏失未監督放任載客,宛如「移動不定時炸彈」且毫不悔改,終釀悲劇惡行重大並不值得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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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更進一步說,鄭華娟胞妹生前一人獨自照顧年邁雙親,事發當日一如往常出門上班,事發前幾日才與在國外生活的家人相約不久再聚,豈料這一別即是永別,不僅至親頓失依靠,迄今尚在悲痛中難以平復,而被告未道歉及彌補,認全權交給公司,以為司法對他莫可奈何,建請法院重判,勿使道路淪為用路人地獄。
羅男則向法官抱怨「我不是闖紅燈是違規左轉,那時候是直行箭頭是綠燈」,法官當場「教育」他,當下左轉箭頭是紅色,就是未依號誌指示,更問他「你拗這個有什麼意義?還有什麼想說的嗎?」,羅男則回「錯就錯沒有話要講」。法官諭知全案辯論終結,定下月宣判。
庭後,鄭華娟胞兄向記者表示,目前心情尚未平復無法受訪,但也直言羅男行為就是「故意殺人、謀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