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29歲的謝姓男子到新北市新店區一家金石堂書店,看到一名穿著短褲的正妹露出修長美腿,竟色慾難耐,偷偷在店裡自慰,再將精液甩在對方的背上。台北地方法院16日公布判決,依公然猥褻罪判謝男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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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今年5月14日謝男在書店看到正妹穿著短袖短褲,打扮亮麗,一時色慾難耐、色性大發,自慰後射精在手上,再悄悄從後方逼近,將手上的精液甩在正妹的背後,便逃離書店。
正妹驚覺背後涼涼的,察覺有「不明液體沾黏」,嚇得報警處理,警方調閱書店監視器畫面,循線逮到謝男。謝男坦承犯行,法官痛斥他在公眾場所猥褻,造成被害女子驚嚇及厭惡,並可能造成其他在場人士心理不適,可見他法紀觀念淡薄,依公然猥褻罪判處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