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遭毀滅爆料「恐涉3罪」!律師黃帝穎曝這條最嚴重:可處無期

▲▼高虹安公佈辛辛那提大學學倫單位聲明記者會。(圖/記者屠惠剛攝)

▲新竹市長高虹安近日風暴不斷。(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閔文昱/綜合報導

新竹市長高虹安近期捲入住豪宅、名車代步等爭議,還被前文化局長錢康明影射「好朋友干政」,引發社會討論。對此,律師黃帝穎指出,若錢康明所言為真,高虹安至少就涉及3起貪瀆要件,其中又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最為嚴重,最重可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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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康明日前就在臉書PO文預告即將離職,還稱「夢到我擋人財路」,11日一早又在臉書「解夢」,以「好朋友」暗指市長高虹安男友李忠庭不是幕僚長、不是府內人員,卻干涉太多市府的事務;還曝光自己曾和高虹安單獨進行一場私下對話,當時就提醒她要注意「好朋友」的所作所為,遲早會出事,但高虹安卻覺得,「沒有婚姻關係,一旦結婚後財產會做申報。」

錢康明來喊話,「虹安啊虹安,豪車、豪宅只是開始,許多事情別傻傻的以為法律上妳能切割,若不是因為妳的身份,妳的好朋友會有那麼多和別人『幫忙談事情』的機會嗎?一旦啟動調查,人人為求自保,一切終將現形。請市長的好朋友好好的去找一份工作,讓市長好好的當新竹市唯一的市長吧!」

▲錢康明11日爆料,自己曾提醒新竹市長高虹安要注意「好朋友」所作所為。(圖/翻攝自Facebook/錢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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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錢康明指證歷歷發文,黃帝穎也分析高虹安可能涉及3起關鍵貪瀆要件,首先是錢康明稱被離職原因「擋人財路」,換句話說,高虹安濫用人事權力為圖他人利益,涉嫌圖利罪(5年以上徒刑)。

其次,是錢康明稱高虹安好朋友「特別關心」具體案件「市府跨年晚會」,黃帝穎直言,此說法即認高虹安利用非公務員人士涉入市府標案,涉嫌圖利罪(5年以上徒刑)。

最後,錢康明指豪車豪宅只是開始,黃帝穎認為,如果高虹安濫用人事權力、排除擋財路者、以非公務員介入市府標案,與豪車豪宅等不正利益具有「對價關係」,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最重無期徒刑)。

黃帝穎文末也感嘆,跟豪車豪宅相比,「詐領助理費真的是小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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