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聖庭/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林姓富二代為公司股東,110年前往公司要求看財務報表遭拒,竟痛罵11名員工「X你娘」、「就是你們這些爛貨才把公司搞爛」等語,接著拿檔案夾砸員工,還把電腦螢幕、文件掃到地上。案經二審雙方和解,最後林男賠給11名員工每人5萬元,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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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男於110年6月10日下午前往公司,要求會計給他看財務報表,會計則回應要請示負責人。林男不滿大罵「X你娘X掰」、「耖X掰,衝X小」、「就是你們這些爛貨,才會把公司業績搞這麼爛」,接著將辦公桌文件掃到地上、翻倒辦公椅、電腦螢幕,又把檔案夾砸向員工。林男大怒,「我就坐在這兒20分鐘,你日報表跟月報表沒有,我把整個全部換掉」、「公司到7月1日截止,你們全部都不用來了」等語恫嚇11名員工。
11名員工提告後,台中地方法院一審依強制罪判林男7個月;傷害罪則判7個月,可易科罰金,依據林男高中畢業、已婚、股東身分、無業、獨居、經濟狀況小康等為由,每天折算為1千元。
林男不服上訴,最後與員工達成和解,賠償每人5萬元共55萬,撤銷改判刑1年,易科罰金36萬,緩刑5年;緩刑期間應向指定機構或團體提供40小時義務勞務,接受法治教育課程6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