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賴文萱/高雄報導
為減少夜間噪音擾民狀況,高雄市環保局公告修正噪音管制區內的禁止行為,其中,規定住宅區自助洗衣店不得在夜間洗脫烘。另外,營建工地施工部分,加嚴增設噪音防制措施,汽機車也須使用原廠或經認證排氣管才能上路,否則將依法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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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將修正公告噪音管制區內的禁止行為,這次主要修正內容有三項,第一,洗衣業不得在夜間(晚間10點至翌日上午8點)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洗脫烘行為,但若在第三類、第四類的噪音管制區(住商混合區、商業區、工業區、漁業區、倉庫區)則是除外。
第二,營建工地在特定時段(晚間10點至翌日上午8點及例假日12點至14點)禁止施工,施工須經目的主管機關同意,且還要在現場設置相關防治措施,例如,隔音布、消音屋、隔音罩等。但道路鋪設工程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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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機動車輛不得使用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的排氣管行駛於道路上,減少噪音擾民情況。也就是,汽機車須使用原廠或經認證的排氣管上路,否則將受罰。
高雄市環保局空噪科長王亭鈞指出,相關公告內容將報環境部核定後公告實施。若經民眾投訴,經稽查人員查獲產生噪音,將可依違反噪音管制法,開罰3千元至3萬元,並要求立即改善,得連續開罰到改善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