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袁茵/台北報導
民眾黨新竹市長高虹安因在立委任內,涉嫌詐領助理費,日前被檢方依照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民眾黨發言人李頂立19日證實,民眾黨中央評議委員會18日開會決議,對高虹安祭出暫停黨權處分,並視司法狀況再做進一步措施,「柯文哲與民眾黨在廉政標準上不會妥協」,該怎麼辦就怎麼辦,但同時支持高虹安提出有利證據捍衛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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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高虹安19日中午被爆出,被民眾黨中央評議委員會18日決議暫停黨權,李頂立19日下午1時於中央黨部召開記者會說明。李頂立證實,針對高虹安過去立委時期的助理費爭議,遭到檢方以《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民眾黨中央評議委員會經過主動調查跟釐清之後,18日開會決議是暫停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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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問到中評會是否覺得高虹安有罪?李頂立回應,此事是按照現有黨內規範處理,因為中評委員主動調查與了解後,依民眾黨廉政準則中第2條跟第6條規定進行評估,第二條包括違反廉政紀律範圍,且有寫到《貪污治罪條例》部分;而第六條則是處分裁量,特別載明如果是有檢察機關起訴者,那應該要暫停黨權。
李頂立提及,中評委員經過主動調查跟釐清後,在民眾黨2020年既有的準則之下,依違反第二條廉政紀律範圍、第六條處分裁量,按規定暫停高虹安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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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此處分是否有通知當事人與黨主席柯文哲?李頂立說明,中評會是獨立機關,正常決議會按照程序通知當事人,而主席柯文哲部分,詳細內容跟細節當然會做匯報,而柯文哲態度也如同過去「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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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追問,高虹安被停權後,不能做哪些事情?李頂立說,黨員權利包括對黨的事務、政策上面,有所謂「政策建議」部分,例如包括可以擔任各級黨職,並具有選舉跟被選舉權,而停權就是沒有上述權利。
至於何種條件下會恢復高虹安黨權?李頂立稱,要看接下來司法程序狀況,如果未來假設判有罪定讞,會涉及到比較嚴格處置,目前暫停黨權部分,還是要等到判決結果出爐後,才會有更進一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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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李頂立說明民眾黨態度,過去從第三方平台到宣示掃黑、掃黃決心,柯文哲與民眾黨對廉政標準不會妥協,柯過去擔任台北市長任內,對於所有公務機關的要求也相當嚴格,現在到民眾黨也是一樣,強力要求相關黨公職,「在任何事情處理上,還是希望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李頂立強調,就高虹安事件上,雖然目前是暫停黨權,但對方依然是民眾黨非常重要的公職,現在此案進入司法程序階段,以柯文哲、民眾黨態度來說,仍支持高虹安在司法上提出有利的證據,捍衛自己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