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台版柬埔寨」詐4億狠奪3命,第二波主嫌「藍道」杜承哲、「泰勒」薛隆廷、「西利亞」洪俊杰、「強尼」王昱傑等4人被依私行拘禁致死等罪起訴。由於4人羈押期屆滿,昨(20日)法院開庭,王嫌庭上說:「妻子產期11月1日,希望交保」,杜嫌則不求交保,只求解除禁見。士林地院認仍有羈押必要,裁定4嫌延押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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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地院以羈押期間即將屆滿,於9月19日、20日分別訊問被告4人。洪俊杰庭上求交保説,家中長輩已有年紀,希望可以在有限時間多陪他們,強調會面對這些案件,絕對沒有要跑、串證,也可以配合限制住居、定期報到,以此證明沒有要逃跑,就是想多陪家人。
其辯護律師說,被告與罹癌父親情感深厚,加上疼愛有加的姑姑及小姪女感情深厚,絕不會逃亡,且已將犯案細節全盤托出,無羈押必要。
35歲王昱傑請求交保說:「太太第2胎11月1日預產期,希望能交保」,其律師說,被告就詐欺、洗錢已坦承犯罪,確實與妨害自由及致死關係極低,且台中控房,依卷證資料可看出並非只有被告供稱「怕藍道報復而不得不為之」,如今其餘共犯已到案,恐懼也不在,無再犯之虞。
27歲「藍道」杜承哲仍與律師討論該認哪些罪,其律師說證據已調查完畢,無串證之虞,不期待交保,僅希望能解除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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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參酌4人所涉乃是共同私行拘禁致人於死等罪,危害社會治安甚鉅,且本件是組織龐大犯罪,分工嚴密、參與者眾多、被害人受害情節非輕,再權衡國家刑事司法權的有效行使、社會秩序及公共利益、被告等人身自由的私益及防禦權受限制程度,認4人羈押原因依然存在,且若以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侵害較小手段,均不足以確保審判或執行程序順利進行,而仍有繼續羈押必要,裁定從9月30日起延押2月,並皆禁止接見、通信。
首波起訴傅榆藺等29人,「棄屍組」潘依凡(40歲)於今年2月開庭時淚灑法庭說,「爸媽都去世,家裡欠很多錢,現在8歲大的孩子是由自己手足幫忙照顧,最近開學,真的很想出去陪孩子」,3月27日合議庭認「棄屍組」邱宏儒、蔡智帆、葉智升、潘依凡坦承犯行裁定具保,潘則以7萬元交保獲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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豈料,今年8月23日法院行審理程序時,蔡智帆、葉智升、邱宏儒均乖乖到庭,僅有潘未出現,經撥打潘姓具保人手機為空號、潘的手機號碼則停話,法院經拘提仍未著,經查潘依帆也並無在監在押導致不能到庭情形,足認他顯已逃匿,故裁定沒收7萬元保證金,並發布通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