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用性器官互相傾聽」!車廠專員偷吃女顧客喊冤:只有跑山吃飯

▲▼情侶,夫妻,戀愛,擁抱,出軌,偷吃,外遇。(圖/CFP)

▲車廠服務專員外遇女顧客。(示意圖,非本案當事人/CFP)

記者黃資真/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任職知名車廠服務專員的人夫阿倫(化名),認識前來修車的女顧客,2人因而發展不倫戀,經常約會吃飯、發生關係,正宮得知後氣炸提告小三求償50萬元,阿倫則是傳訊向妻子稱「沒有用性器官互相傾聽」,僅單純會跑山、吃飯。但台南地院認為小三介入婚姻,判賠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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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宮控訴,與阿倫自2021年10月10日結婚,育有1名子女,阿倫2022年9月27日在車廠上班時,正好認識前來修車的女顧客小芬(化名),2人卻擦出愛火,時常約會吃飯、發生多次性行為。

正宮發覺阿倫時常心不在焉,甚至無故不回家,才挖出阿倫在外頭已有女人,心碎與阿倫離婚,並提告小芬侵害配偶權,求償50萬元。

小芬辯稱,和阿倫只是朋友關係,未曾發生過性行為,阿倫雖曾留宿自己的家,係因阿倫與妻子吵架,遭趕出家門,才會出於好意收留他,同時也請法官考量她月薪僅2萬6千元,且背負700多萬房貸及30多萬元之信貸,生活壓力極大,請求酌減賠償金。

法官勘驗正宮提出的對話紀錄,阿倫在婚外情被發現後,傳訊喊冤「只有一起去跑山路(開各自的車),一起吃飯而已,也不是你說的用性器官互相傾聽,很多時候都真的是單純的睡在一起,甚至在他的懷裡哭了…」、「不要讓我爸媽知道除了我們的問題外還有小三的存在…」,足認阿倫確實與小芬有多次見面共餐、出遊互動,縱使無證據證明2人有發生性行為,仍可認定應有踰越普通朋友關係交往且親熱之事實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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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阿倫出庭維護小芬稱,僅去過對方家中吃飯聊天,也睡過一晚,但他睡在客廳沙發,沒有同床共枕,不過,法官認為阿倫為出軌的一方,當然會極力維護小芬,因此不採信證詞,判決小三賠償20萬元為適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