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2020年擔任立委期間,涉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46萬餘元,台北地院今首度開庭,僅傳訊認罪的3名助理黃惠玟、陳奐宇和陳昱愷進行審前準備程序,3人均不爭執起訴內容,都請求依情堪憫恕規定減刑輕判並緩刑,法官諭知3人涉案部分擇期開庭,下次將於下月(10月)2日與11日,分別傳訊涉案助理王郁文與高虹安出庭。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檢方本案共起訴高虹安和4名助理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犯罪事實為高虹安擔任台灣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期間,於2020年3月到同年12月,向立法院浮報4名助理薪資與加班費,待立院撥款入帳後,黃惠玟逐一通知繳回差額,由高虹安決定支應辦公室雜支等用途。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全案於上月(8月)14日起訴移審後,北院排定今(25日)起分3波進行審前準備程序,第1波先傳訊偵查中認罪的黃惠玟、陳奐宇和陳昱愷出庭,3人今和律師出庭都認罪,時任高虹安國會辦公室行政主任、綽號「小兔」、「兔姊」的黃惠玟一度爭執「沒有跟高虹安謀議」,強調「我只是一個員工」。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經法官曉諭「檢察官起訴也不認為妳是主謀,否則不會建請對妳輕判」,黃惠玟才放下心來,但還是補了一句「我沒有決定,都由高虹安決定(用途)」。時任高虹安國會辦公室法務主任陳昱愷不爭執到底是誰跟誰謀議浮報金額挪為辦公室經費,「但我沒參與這一段」。至於其他案情,時任高虹安國會辦公室主任陳奐宇和另2人都認罪,坦承浮報金額為46萬0030元。
律師為陳奐宇辯護指出,陳奐宇沒主動向立院申報薪資金額,基於受僱人身分被動依照指示繳回差額,不便拒絕。黃惠玟的律師稱「勞工沒有選擇的空間,尤其僱主是有頭有臉的立委時」,黃女只能聽從高虹安的指示,的確做了「法不容許之事」,願認罪受罰,並提出部分證據配合檢方偵辦。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辯護律師說陳昱愷是「寄人籬下的助理,不具備公務員身分」。3人的律師都主張3人在本案無犯罪所得、也無前科,本案涉犯法定最輕本刑7年以上重罪,雖依《貪污治罪條例》減刑仍嫌過苛、均有情堪憫恕之處,請求再減刑輕判,並給予3人緩刑機會。
公訴檢察官表示,黃女3人均認罪,檢方對3人涉案部分不另外聲請調查證據。法官諭知黃女3人涉案部分,待王郁文、高虹安出庭完成準備程序後,擇期再開庭。黃女3人開完庭分頭離開,被大批媒體包圍發問,僅陳昱愷笑著婉拒回應庭訊狀況,頻說「謝謝!謝謝!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