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東港鎮曾姓男子今(4)日在陳姓女鄰居門前發動偉士牌機車,每次發動時間超過1小時,並對陳女比讚,由於曾男先前有多次類似行為,讓她無法入眠,憤而報警,東港警分局訊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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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港警分局東港派出所於今(4)日15時許獲報,在東港鎮興東路有民眾發生糾紛,經員警獲報前往了解,得知46歲陳姓女子與70歲曾姓男子是鄰居。
多年來曾男常將偉士牌機車停在門口發動,且每次發動時間長達1至2個小時,今(4)日上午又再次發動機車,且對陳女比讚,頗有挑釁意味,已造成陳女無法睡覺,陳女至所提告,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妨害安寧受理。
警方呼籲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可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下罰鍰,民眾不要以身試法,若遇有上述情事,可請警察到場協助處理,以避免發生衝突,造成自身安全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