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5月間在直播節目中,直指「蘇貞昌政府、陳時中部長A了1億美金」、「白白貪污近30億台幣」,遭陳時中、蘇貞昌提起刑事誹謗罪告訴,另提民事訴訟共求償2000萬。其民事庭日前開庭,吳子嘉竟在答辯狀中立場大轉彎,稱所謂「A 1億元」的說法,只是在強調決策之誤、懷疑有圖利之意,而非真正拿走1億,且本件交易並未完成,故所謂「A 1億元」根本不可能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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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答辯狀,5月間,吳子嘉於網路直播節目中,指前行政院長蘇貞昌、衛福部前部長陳時中靠BNT疫苗「A了1億美元」;他提到,現在講的概念很簡單,就是陳時中簽的合約其實就是BNT而已,跟郭台銘送的數量是一樣的,「合約總價差1億美元,也就是說,如果合約成功的話,從陳時中到蘇貞昌,他們會貪污賺1億美金」。
吳子嘉還在節目中稱,「他如果只封存那一張的話,那不是此地無銀三百兩?因為這個合約就是1億美金,一張合約給你貪污1億美金、價差1億,當然我懷疑他們被香港人騙了,台灣人比較笨」。
答辯狀中還提到,被告(吳子嘉)認為因為原告的政治立場,讓協商幾次破局,又簽署每劑高出10元價格的疫苗合約,等同是讓我國政府有1億美金之損害。且王國綸(上海復星公司台灣代理人)進一步指出,該1億美金之價差並非付給上海復星醫藥公司,而是分給「台灣權貴人士」,所謂權貴人士顯然是指對BNT之採購案是有簽署,具有實質的決定權,顯然也可以決定如何分配因簽署BNT採購案所生之利益。
答辯狀指出,是以被告所稱「A 1億元」之說法,只是在強調原告決策之誤,予人有趁火打劫之利,原告應負絕對之責;甚至懷疑原告有圖利之意,而非真正拿走1億,畢竟被告前面已明白說明,本件交易並未完成,故所謂「A 1億元」根本不可能發生,被告僅是以此表達決策者有圖利業者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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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穎說,根據蘇院長的民事庭答辯狀,吳子嘉改口說沒有指控蘇貞昌貪污1億元,這跟過去吳在節目上的指控差很多,「大街指控貪污、小巷改口,說法落差非常大」。
「吳子嘉這樣的改口就是要閃躲或是規避法律責任,才會有大轉彎的狀況。」黃帝穎認為,吳子嘉是想要告訴法官「沒有講貪污」,但畢竟在節目上已經講了,再於答辯狀說這不是真的,這種講法,法官不一定會採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