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聖庭/台北報導
北市一名廖姓男子為現役海軍陸戰隊上士班長,新婚且小孩即將出生,就到交友網站認識小美(化名)約到U2看電影,才看10分鐘就開始向對方親吻、摸胸挨告。台北地院判決,廖男現役軍人犯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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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男於110年3月初經由交友軟體認識小美,透過LINE聊天後邀約到U2看電影。廖男在包廂觀看電影時,趁小美專注觀影之際,轉身先從正面以雙手環抱壓制,小美馬上推開喊「不要這樣」並閃躲反抗,但廖男仍繼續親吻嘴唇、兩耳及頸部,並強行撫摸胸部,更強拉小美的手撫摸他的生殖器。
廖男挨告後辯稱雙方為合意親吻,法官勘驗現場監視器則認定,小美在案發後逃出包廂向店員求救,面無表情且閃避與廖男接觸,臉色緊張凝重,因此不採信廖男說詞。
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指出,廖男為現役海軍陸戰隊軍人,月薪約5萬元,剛結婚小孩即將出生,且須扶養父親等生活狀況,處有期徒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