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韻如/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女子小君(化名)失戀後想要找工作,於是前往胡姓男友人住處諮詢工作機會,但沒想到胡男竟起了色心,不顧小君呼喊超過80次「我不要」,仍性侵小君得逞。案經小君提告,胡男被法官判刑3年2個月,全案可上訴。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根據判決書,小君跟胡男原為朋友關係,而2022年3月3日小君前往胡男家中諮詢工作機會,兩人當時一邊喝酒一邊聊天,酒過三巡後胡男卻開始上下其手,但遭到小君拒絕,沒想到胡男竟不顧反抗性侵小君得逞。
案經小君報警提告,胡男辯稱,「當下氣氛很好,我有主動親吻甲女,並撫摸、親吻她的胸部,都是非常正常互動,後來我們移到床上,就發生性行為」,否認性侵,直到小君提出錄音黨佐證,胡男才又改口,「可能我誤會她對我有好感」。
法官審理時,另外勘驗小君提供的錄音檔,發現胡男曾對小君說,「你脫掉外套,我就不碰你」,小君聽聞後回應,「你知道我為什麼會來嗎」、「因為我剛失戀,走開啦」,但胡男仍不放棄又說,「跟你說真的也不信,想要跟你在一起也不信,現在想要X你也不行,這樣摸一下也不行,想要滿足一下內心的小慾望也不行」等語。
法官發現,當下小君已多次表明,「不行」、「不要舔」、「噁心」等語,其後多達80餘次呼喊「我不要」或「不要」、「我真的不要」等語,但胡男仍不停手,最後性侵得逞。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法官認為,胡男毫不尊重他人性自主權,對小君身心造成極大傷害,讓她生理及心理上出現難以抹滅的陰影,後續也沒有與小君達成和解,法官最終將他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2個月;案經胡男上訴二審,但仍遭到法官駁回。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