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儀潔/綜合報導
從「挖呀挖老師」到李佳琦,外界認為直播帶貨可日進鬥金,但新一份統計數據顯示,逾95%的主播月收入為5000元(人民幣,下同,約新台幣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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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陸媒報導,「挖呀挖老師」直播銷售額最高達250萬元(約新台幣1065萬元)的消息,近日在大陸社群網站引發熱議,不少人感概直播主收入遠高於其他工作。
不過,根據中國演出行業協會等聯合編制的《中國網絡(網路)表演(直播與短視頻)行業發展報告(2022-2023)》,截至2022年末,表演(直播)行業主播賬號累計開通超1.5億個。
數據顯示,以直播為主要收入來源的主播中,95.2%月收入為5000元以下,僅0.4%的主播月收入10萬元(約新台幣43萬元)以上,「頭部」與「尾部」主播的收入差距巨大。
《紅星新聞》指出,一個運氣奇佳的黃老師,引發了一些人對某個行業的敵意,甚至對傳統價值觀喪失信心,其實都沒必要,「這只是被一種個例佔據了過大的視野,並非真實的狀況,從中也得不出有實證意義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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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稱,直播行業與各行各業沒太大區別,當然有頭部的成功者,但大多數人依然只能努力工作,賺取並不起眼的平均工資,這也說明,雖然機遇並非「平均分配」,但也大體符合「正態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