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雲林前議員顏旭懋海上走私800kg安毒 二審仍判無期

▲顏旭懋 。(圖/翻拍顏旭懋臉書)

▲雲林縣前縣議員顏旭懋。(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雲林縣前縣議員顏旭懋被控涉入漁船走私安非他命案,去年4月被屏東地檢署起訴,屏東地方法院經近一年審理,今年4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並追繳其價額2億多元。全案上訴後,高雄高分院今(12)日上午二審宣判,維持無期徒刑的刑度,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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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起訴指出,顏旭懋等10人共組販毒集團,2022年2月至4月間,多次商議運輸毒品相關事宜,顏先後提供千餘萬元資金,由集團同夥找漁船,作為境外接駁運輸毒品入境的工具,並在東沙島東南方90浬處海域,接駁總重800公斤安非他命進港,後來還在一家汽車旅館商討毒品出貨事宜。

▲雲林縣前議員顏旭懋走私安毒入境,遭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圖/翻拍顏旭懋臉書)

該批毒品於去年5月間分批入境後,集團成員因安檢所人員上前盤查逃逸,還掉落一整個麻布袋的毒品,部分闖關成功分送彰化、新竹,流入市面為500公斤,每公斤至少75萬元,估算犯罪所得約為3億7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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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屏東地方法院今年4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他判處無期徒刑,並宣告有275公斤安非他命未查扣,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銷毀,或一時不能執行沒收銷毀時,追繳其價額新臺幣2億零250萬元。

全案上訴後,高雄高分院今日上午二審宣判,仍維持無期徒刑的刑度,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